浦东新区“城市质量精神”口号有奖征集公告
质量,是企业和产业核心竞争力的体现,也反映着一个城市和地区的综合实力和文明程度。当前,浦东新区正在努力建设开放、创新、高品质的核心功能区。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《质量发展纲要(2011-2020年)》和《上海市质量发展规划(2011-2020年)》精神,鼓励广大群众全面参与质量强区建设,努力营造“政府重视质量、企业追求质量、社会崇尚质量、人人关心质量”的良好氛围,浦东新区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向全社会征集浦东新区“城市质量精神”口号。
一、征集内容
1、主题:浦东新区“城市质量精神”口号
2、内涵:立意鲜明,紧绕浦东发展战略,突出浦东的社会、经济、文化特色和质量建设的理念、价值观,能够充分展示浦东新区的城市质量建设现状和质量强区的工作成效。
3、格式:以文字表述“城市质量精神”,原则上不超过16字,要求寓意丰富、简洁明快、易记上口、便于传播;同时提交注释和创意说明(500字以内)。
二、征集时间
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7月5日(以信函寄出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)
三、提交方式
投稿作者须填写《登记表》,通过电子文档或纸质稿件两种形式提交;可个人报送或集体统一报送,作者请注明姓名、联系方式及身份证号码(个人信息须真实有效);《登记表》可通过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(pdmsa.pudong.gov.cn/)下载,或邮件(pdzljs@163.com)索取。
四、奖励方式
1、浦东新区“城市质量精神”征集活动设置以下奖项:
①录用奖1名,奖励人民币30000元;
②提名奖2名,各奖励人民币10000元;
③备选奖5名,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;
④入围奖16名,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;
⑤参与奖30名,各奖励50元手机话费或等值纪念品(在所有投稿中随机抽取)。
上述奖项奖励不可兼得。
⑥在网上投票环节中设置公众参与奖,在所有投票者中随机抽取70名,各奖励50元手机话费或等值纪念品。
2、获奖信息将通过浦东发布(微信公众号)、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和其他微信平台向社会公布。
3、凡参加征集活动的应征者均视同认可本方案内容,所有投稿恕不退还。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。
4、作品必须具有原创性,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、商标权、专有权或其他权利,不隐含广告语意,不参加其他评选活动,主办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。若投稿恰好相同,以收到时间最早的作品为准。
5、主办方将奖金和获奖证书交付作品的创作者。创作者1人以上的,主办方将奖金和获奖证书交付《登记表》中“姓名”一栏排名最靠前的应征者。
五、联系方式
电子投稿邮箱:pdzljs@163.com(邮件主题:姓名+浦东新区城市质量精神征集稿);
书面投稿地址:浦东新区城市质量精神征集工作组,上海市泰安路74号(200052)(信件请标明“浦东新区城市质量精神征集稿”字样)
以上两种投稿形式选一种即可。
联系人:朱老师、崔老师
电 话:021-52588393、021-52588895
浦东新区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17年6月6日
http://pdmsa.pudong.gov.cn/InfoShow.aspx?issure=0&info_id=69149&item_id=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