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唱响星沙”长沙县原创歌曲征集启事
长沙县别称“星沙”,位于湖南省东部,隶属于湖南省省会长沙市,自古为“三湘首善”,处于长株潭“两型社会”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核心地带,在最新出炉的全国中小城市综合实力百强县排名中,长沙县继续领跑中西部,名列第七位。为充分发挥音乐艺术的宣传作用,提升长沙县文化软实力和艺术传播力,打造长沙县城市形象音乐名片,讴歌长沙县秀美山水、厚重人文,礼赞当地革命先烈、英雄人物,丰富群众文化生活,即日起面向全国开展“唱响星沙”长沙县原创歌曲征集评选活动。
一、组织机构:
主办单位:
中共长沙县委宣传部
承办单位:
长沙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长沙市音乐家协会
湖南星香格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
二、参赛对象:
全国各地专业、业余词曲作者。
三、作品要求:
l、主题鲜明突出,内容积极向上,围绕“中国梦”的时代主题,以及长沙市积极创建国家中心城市的远大目标,结合实际,从不同角度讴歌长沙县。
2、富于思想性和艺术性,做到有感而发、以小见大、思想精深、艺术精湛。
3、歌曲要求旋律优美动听,易唱、易记,形式多样,特别是要适合当代青年人的审美趣味和审美追求,作品题材和形式不限,鼓励创新。
4、作者须保证对作品享有完整著作权,若作品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,所涉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自行承担。
5、选题参考:
作品既可以长沙县整体作为创作题材,亦可以松雅湖、浔龙河、影珠山、白鹭湖、初恋小镇、百里茶廊、长沙临空经济示范区(空港城)及田汉、黄兴、杨开慧等名人故里作为切入题材(切勿将长沙县简化成“长沙”,作品应明显区别于长沙市一级大范畴题材)
四、评比办法:
1、由我国资深词、曲作家组成评委会,坚持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进行评选,其中省内评委和省外评委各占一定比例。
2、评选全程接受文联纪检部门、新闻媒体及社会公众监督。
五、参赛要求:
1、征集作品应为2016年1月以后创作的享有完整著作权的作品。每位作者限报三首作品。应征稿件一律不退,请自留底稿。曾获市级以上奖励的作品,不在征集范围以内。
2、作品要求将歌谱一式两份发送到邮箱84997675@qq.com,其中一份隐去词曲作者等个人信息,另一份注明作者姓名、通讯地址、邮政编码、联系电话,作品必须有小样,小样以mp3、wav等格式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,不按要求投稿者,视为无效投稿处理。
3、征歌截止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0月30日止。2017年11月底前,在相关媒体上公布评选结果。
4、联系电话:0731-84013131
六、奖励办法:
设立一等奖1名,奖金50000元;二等奖3名,奖金各20000元;三等奖6名,奖金各6000元。获奖作品均颁发奖金、奖杯和证书,获奖者税费由承办单位从奖金中扣除,词曲奖金由获奖者自行协商分配。
七、附加说明:
1、作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一次性报酬的权利,获奖作品的著作权(署名权除外)归主办方所有,作品获奖后另以授权方式予以确认。
2、作品一旦参与征集,即表示参赛者自愿认同本启事所列各条款。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及指定的活动组委会所有。
2017年9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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