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唱响广安”征歌启事
一、征集范围
面向全国词、曲专业创作者和业余爱好者征集“唱响广安”的歌曲。
二、征集要求
(一)歌词要求
1.立足广安区,围绕主题自行命题,内容积极向上,讴歌发展成就,抒发热爱广安的情怀,为打造广安区新形象提供精神推动力。
2.富有广安区独特的文化元素,词句生动,深入浅出,合辙押韵,易懂易记,雅俗共赏,易于谱曲。
(二)作曲要求
1.主题突出,旋律流畅,优美动听,风格鲜明,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,富有时代气息。
2.简约大气,朗朗上口,易于传唱,易于普及。歌曲时间长度4-6分钟。
3.作曲形式风格和演唱方式不限。
(三)征集时间
1.首先征集歌词作品,截稿时间为2018年1月31日止。
2.主办单位将于2018年2月下旬将评选出的10首优秀歌词面向社会公示并面向全国征集为之谱曲的歌曲,截稿时间为2018年4月28日。
(四)投稿要求
1.每人限投2首,必须是未公开发表及获奖的原创作品。
2.歌曲曲谱采用简谱,可提供录音小样CD 或mp3音频资料。
3.来稿另附作品创作附加信息,包括作者真实姓名、手机号码、通信地址、电子邮箱和本人身份证号码和约400字的创作说明。
4.作品以送交、信函、邮件等方式提交至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文化馆,地址: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北辰大道138号,邮编:638001,邮箱: 742002204@qq.com,联系人:刘诗,联系电话:18280965264,来稿请在显要处注明“唱响广安征歌”字样。
三、评选方式
该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,第一阶段首先组织专家学者对歌词作品进行评审打分,确定10首优秀作品,进行网上公示,征集为之谱曲的歌曲;第二阶段再次组织专家学者对征集的歌曲作品进行评审打分,最后确定获奖歌曲。
四、奖项设置
(一)歌词奖。从应征歌词中评选出10-15首优秀作品(可根据收件数量和质量适当调整),每件作品奖金各1万元.
(二)歌曲奖。其中设金奖1名,奖金10万元;银奖2名,奖金各5万;铜奖7名,奖金各2万。
(三)奖金分配。歌曲的词、曲奖金按3:7比例分配,同一歌词作品在歌曲评选中不重复计奖,按获奖最高级别发放奖金。组委会为每个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。获奖者应缴个人收入所得税,由承办单位从奖金中扣除并出具税务机关开据的税票。多人共同创作的由第一署名人确定奖金分配方案。
五、相关说明
1.所有参评作品恕不退稿,请作者自留底稿。
2.凡投稿参与此次活动者,即视为同意主办方对其报送作品拥有修改、剪辑等权利。所有获奖作品,作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一次性报酬的权利,其他著作权利归主办方所有。
3.对于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参赛者,一经查实,取消其参赛资格,若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,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征者自负。
4.奖项和名额可根据实际情况空缺。
5.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宣传部。
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宣传部
2017年10月17日
http://mp.weixin.qq.com/s/ioB0rI1GFplqShIkS-2SPg