巴东县县歌征集启事
为加大对外宣传推介力度,提升巴东知名度,激发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热爱家乡和建设“五个巴东”的热情,经研究,决定面向全社会开展巴东县县歌征集活动。
一、作品要求
1、积极弘扬主旋律,要求主题鲜明、立意新颖、形象生动;反映巴东源远流长的历史文化、风土人情、民间风俗及自然人文景观;展现在“干净自强”巴东精神引领下的全县人民,着力构建和谐社会、建设“五个巴东”的奋发进取精神风貌。
2、作品必须是完整的歌曲作品(词曲完备),体裁、形式、风格不限。
3、作品必须是近期原创,未参加各种评选获得奖励,未公开发表过;音乐形象鲜明,旋律流畅,易于传唱。
二、作品形式
完整的歌曲作品(词曲完备),体裁、形式、风格不限。
三、征歌时间
即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截止。
四、来稿要求
题目自拟,打印件、电子邮件均可。来稿作品请注明作者名字、单位、通讯地址、联系电话。并附送音乐小样MP3。
五、联系方式
来稿请寄:湖北省巴东县信陵镇巫峡路13号巴东县文体新广局文艺股收
邮政编码:444300
联系人:张文艺
电话及传真:0718-4332367
电子邮箱:416343920@qq.com
来稿请注明“征歌”字样。
六、评选及奖励
通过征集评选出巴东县县歌征集入围作品5首,每首奖金5000元;在入围的5首作品中将评选出最佳作品1首,奖金在入围奖金的基础上再增加25000元。
征集结束后,将采取网评和专家评审,网评占30%,专家评占70%。在巴东官方网站上进行网评;聘请知名专家,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进行认真评审;作品一经评审入选,将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(由词、曲作者按4:6共享),获奖作品将组织演唱,录制视频和整理编集成册,向社会推广宣传。
七、其他事项
1、本次活动由中共巴东县委宣传部主办,巴东县文体新广局承办。
2、应征作品必须原创,不得抄袭。凡涉及抄袭的,取消评选资格,并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。
3、活动主办方有权拥有应征歌曲作品(词、曲)的复制权(即印刷、录音、录像)、发行权、表演权、广播权、信息网络传播权。词曲作者享有署名权。
4、活动主办方对本征集公告各条目均保留最终解释权。
巴东县县歌征集领导小组办公室
2017年9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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